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若双方是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可向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而如果双方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则应向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若双方是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可向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而如果双方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则应向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常识】跨越国界的婚姻,如何在中国起诉离婚?
跨越国界的婚姻,如何在中国起诉离婚?
离婚是婚姻关系中常见的一环。然而,在离婚过程中,如果涉及其它国家的领土范围,就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结婚一方要求离婚,经中间人或者调解机构调解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要在中国起诉离婚,需要先到我国驻外使领馆或法院进行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离婚协议等文件,以及提供我国法院判决或调解书等证据材料。
当然,跨越国界的离婚案件,还需要符合相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如果双方不在我国领土范围内,可以到我国驻外使领馆或法院进行申请,但需要满足对方国家的承认和执行判决或调解书的相关规定。
另外,跨越国界的离婚案件,还需要考虑到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经中间人或者调解机构调解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不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因此,在跨越国界的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涉及判决或调解书的执行问题,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得到对方国家的承认和执行。
总结: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若双方是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可向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而如果双方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则应向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在中国起诉离婚,需要先到我国驻外使领馆或法院进行申请,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跨越国界的离婚案件,还需要符合相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得到对方国家的承认和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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