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程序如何进行债权申报
时间:2023-03-07 08:32:04 46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以下流程申报债权:

1、由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2、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3、申报债权时,债权人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一、没有起诉能参加破产清算吗?

没起诉可以参加破产清算,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会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发布有关公告和通知,债权人应当在申报债权的期限内进行债权申报,并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情况,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即使在此期限内没有申报债权,还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申报债权后,债权人可成为债权人会议的合法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

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能对抗破产清算吗

1、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后,不能对抗开发商破产清算;

2、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后,因开发商破产不能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可以进行债权申报。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三、有财产担保债权是否要进行申报

财产担保债权要进行申报。

有财产担保债权应当进行申报,如果债务人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进行申报,债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债权申报表;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效额的材料;

4、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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