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程序有:租赁双方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及要求
1、租赁期限过期不收。
2、合同出租人必须填全部产权人,可以委托他人出租,但需要全权委托书。
3.手写合同有效,需包含下列要素:双方应写明房屋座落详细地址、门牌、室号,租赁类型(出租或转租)、出租人(即产权人)与承租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金、双方违约责任
、及需补充说明的情况。
4.租赁合同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并由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备案的需要:中介机构印业执照复印件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房客名字最好全部填上。
6、全部产权人的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全部到场,不到场的写委托书)。
7、全部承租人的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全部到场,不到场的写委托书)。
8、房产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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