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生效证明找谁来办
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生效证明向原审法院申请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和协议书有什么不同
1.法律效力:离婚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由法院下达并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离婚协议书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需要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
2.内容审查: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基本不审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而法院在调解离婚时,会经过律师、法官的层层把关,审查调解书的每一条款,确保合法、严谨,并确保今后可供强制执行。
3.经济成本: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虽然有效,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可能需要再次诉讼,成本相对较高。而法院调解离婚虽然涉及财产分割,但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协议离婚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一次性解决问题,成本相对较低。
三、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一般而言当庭调解的,人民法院当天就可以制作好离婚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收;如果人民法院不能当天制作好离婚调解书,在双方签字确认调解笔录后的3到5天内,人民法院可以将调解书制作好并送达给各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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