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程序如何进行?
时间:2023-07-16 11:40:45 23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在哪里办理手续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诉讼离婚所需证件如下: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呀?

离婚证补办要到原来办理离婚的民政部门办。因为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是有备案的。1、如果是内地居民,则需要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相关签字声明。2、香港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2)香港居民身份证;(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3、澳门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2)澳门居民身份证;(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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