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一年,在一年内如果办案单位收集到了新的证据,可以随时提请检察院起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一年内办案单位没有取得新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就要撤销案件,或者转为监视居住继续侦查。
一、终止侦查后可以重新立案侦查吗
终止侦查后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重新立案侦查的。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对于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
二、我存疑不起诉我是否还能起诉
存疑不起诉并不是绝对不起诉,如果在之后发现了新的证据,这个时候是可以进行起诉的。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度不足,不知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实质上是人民检察院通过刑事诉讼法赋予的侦查手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侦查,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而作出的最终确认。
如果在之后发现了新的证据,就可以进行起诉。
三、最长羁押期限是多久
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具体如下:
1、侦查阶段最长7个月,审查起诉阶段1个半月,一审两个半月,二审两个半月;
2、退回补充侦查后,侦查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改变管辖的案件重新计算办案期限,发现新罪的案件办案期限重新计算;
3、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一、羁押的流程如下:
1、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3、决定逮捕,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
4、逮捕的执行。
二、犯罪嫌疑人予以羁押的条件如下: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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