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合并的公司法人是会解散的。民法典中所对应的法人应当解散的情形包括有: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公司合并协议
因公司合并对股东、债仅人以及公司职工都会带来影响,因而合并各方在事先要反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用协议形式确认下来。合并协议的内容可以有很多,一般应有以下六项:
1、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
2、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名称、住所;
3、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4、合并各方的资产状况及其处理办法;
5、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因合并而增资所发行的股份总额、种类和数量;
6、合并各方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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