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金领取时间是怎么计算的
根据相关法规,失业金的领取时间遵循以下规则予以确定:
社保费累计缴纳时长超过十年的失业人员,其领取失业金的最长时间为二十四个月;
累计缴纳社保费达到五年但未满十年的失业人员,其领取失业金的最长时间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纳社保费不足五年的失业人员,其领取失业金的最长时间为十二个月。
在收到失业人员关于领取失业金的申请之后,经办机构会在十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和确认,并将审核结果以及其他相关事宜通知给申请人本人。
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其完成失业登记之日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失业金领取期间社保如何缴纳
领取失业金期间是不用交任何社保的费用的,以后续保时也不用交纳滞纳金,对将来的保障影响甚微。领完后如果是本地人的话,可以到社保局转为个人缴费模式,或是找到新工作单位后,转移到新单位缴费即可;如果个人没有能力缴费或没有单位续交的话,可以作继续封存,直到有缴费能力后。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失业金领取时间是怎么计算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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