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受法律保护。
2、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形式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1、什么是形式婚姻?
形式婚姻又称互助婚姻,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与另一人进行婚礼或法律上的结婚手续,但实际上只是名义上的夫妻身份,而无实质内容。例如一些人为了办移民,到外地工作,从事地下工作等,前面这些目的非结婚,而是其他,实现目的后便离婚,非真形婚,只能叫暂时婚姻掩护骗局;或者一个男同性恋者和一个女同性恋者组建家庭等,这是真正意义的形婚,双方感情仍旧独立,但是形式上依旧是一个正常的家庭。
这是一种为了缓解或避免社会舆论压力的新型婚姻。
2、形式婚姻的特点有哪些?
(1)不同形式
由于对婚姻的期望和要求不同,形式婚姻也分好几种。有的的是夫妻双方保持朋友关系,平时不在一起生活,只是在逢年过节或家中有事等需要同时出镜的情况下,双方才一起出现。也有的是他们像正常夫妻一样,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但是可以带各自的伴侣回家,夫妻双方会事先约定共同抚养他们生育的后代。
(2)相同住家
但是,不管如何形式。在亲朋面前,都需要有个共同的家——房子,以及房中的家具电器等,这就要涉及到婚前的经济利益。双方花出去的钱到底该如何分配,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很多时候这会成为双方矛盾集中的地方。
3、形式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1)只要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的条件,且经法定程序登记的,都受法律保护。
在我国只要是经民政部门合法登记的婚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2)隐婚,只是结婚的双方,不愿将其婚姻的状况告诉大众而已。
只要他们的婚姻是合法登记的,告诉还是不告诉大众,那是当事人的权利,也只是形式上的,都不影响其婚姻的效力。
反之,如果男女双方每天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是大众都认为男女双方是夫妻,但如果没有进行合法的婚姻登记,仍然是非法同居关系。因为从1994年以后,我国法律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在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仍然不是夫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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