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五级伤残的情形,是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的。对于属于工伤的情形,其法律上的具体赔偿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对于劳动者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是需要赔偿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各省市的赔偿标准不同,其实际金额要以其本人工资为基数,以实际赔偿金额为准。
一、根据第《三十六》条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二、四川昌都工伤五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昌都五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十八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五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适当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五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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