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一定在结婚所在地办理,也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没有身份证原则上不能办理离婚证的。但能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办理离婚证要去哪里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以及夫妻双方各三张两寸的证件照片。另外,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1、首先,夫妻双方要订立好离婚协议书,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合意;2、夫妻双方订立好离婚协议书之后,应当依法亲自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应当出示让述证件材料;3、当事人申请完成后,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现场审查;4、对于审查通过的,男女双方可以领取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三、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哪些材料和证件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适当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将发给离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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