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
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按份债务是多数人之债中多数债务人各就自己的债务份额所承担的向债权人履行给付的义务。
按份债权怎么受偿
按份债权的受偿方式是:
1.按份债权基于双务合同而产生的,债权人就债务人中的一人未提出给付,对于其他债务人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2.按份债权基于合同而产生的,解除该合同须由按份债权人全体主张,其中一债权人的解除权消灭时,其他债权人的解除权也随之消灭。不过,在继续性合同场合,解除权可由一按份债权人单独行使。
3.一按份债权人,原则上不得就其他债权人的份额受领给付。若为受领行为,则或者是其他债权人的代理人或辅助人,或者是无因管理人。
4.按份债权人全体可以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
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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