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算不算共同财产
关于夫妻一方所继承之财物是否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这需根据一系列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与考量:首先是继承发生的时点。
若遗产继承行为发生于夫妻关系依然维系之时,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夫妻在此期间所接受的任何形式的遗产继承以及受赠之财产通常将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需要考虑的便是遗嘱的具体内容。
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文件中明确规定某一特定遗产仅由其配偶单独享有权属,抑或是赠与人在赠予合同中明示某一特定财物仅赠与自己的配偶,此种情况下,这部分传承至夫妻中的财产便应该认定为单个配偶的个人财产。
因此,当涉及到何种遗产或赠与财产可被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时,务必认真研读并理解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的各类特别声明及约定。
若遗嘱或赠予合同中并未对此类问题做出清晰且明确的界定,我们便可以按照常规操作,将该部分财产简单地认定为夫妻共同拥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相关规定,子女承继父母的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若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规定其所遗留的特定遗产仅归属丈夫或是妻子单独享有;或者捐赠人在赠予协议里明确声明赠送的财产仅仅指定给予夫妻中的某个方,对于这两种情况,我们都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尊重被继承人以及赠与人的真实意愿。
因此,如果仅有夫妻其中一方获得了遗产继承权或是接受到了赠与物品,那么这些财产就不应该被视作夫妻双方拥有的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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