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建议与父母沟通,但是婚姻不受第三人的干涉,可以去户籍管理机构开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规定,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父母不拿户口本,属于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吗
1、父母不拿户口本,属于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
2、婚姻自主权是指婚姻双方对自己的婚姻状态具有表达真实的权利,可以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志自愿地结婚或离婚,不受父母、朋友等人的干涉,享受婚姻自由。
婚姻自主权包括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
(1)、结婚自主权
结婚自主权包括结婚自由、复婚自由和再婚自由,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权利。
(2)、离婚自主权
离婚自主权是指配偶一方有权自主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他人干涉和强迫的权利。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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