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一般指的是:
1、合同中所列出的工程项目中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包括工程量计算的偏差);
2、取消合同中部分的工程细目的工作(被取消的工作继续由业主或其他承包方实施者除外);
3、改变合同中某项的工作性质、质量要求及种类;
4、改变工程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
5、改变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种类的附加工作;
6、改变本工程部分规定的施工时间安排等,包括有关规定的施工顺序等等。
一、安装工程检验批一般是按什么划分
安装工程检验批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
在施工合同中,工程师受发包人委托或者委派对合同进行管理,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虽然丁程师不是施工合同当事人。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师是指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其具体身份和职责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安装工程是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通常包括电气、通风、给排水以及设备安装等工作内容,工业设备及管道、电缆、照明线路等往往也涵盖在安装工程的范围内。简单的来说安装工程一般是介于土建工程和装潢工程之间的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建设领域,习惯于将施工合同的当事人称为发包方和承包方,可以认为承包方与承包人、发包方与发包人具有相同的含义。依照施丁合同,承包方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是建设丁I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也应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人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人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书写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范围;
2、建设期;
3、中间竣工项目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个完整的建设项目往往由许多中间项目组成。中间项目的完成时间影响后续项目的开工,制约整个项目的顺利完成;
4、工程质量;
5、项目成本。由于定额计算方法不同,工程造价会产生巨大的价差。以招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例如,投资合同是根据初步设计总概算订立的,则合同内容对应的经批准的概算投资的投资视为工程价款;
6、技术数据的交付时间。勘察设计资料等工程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的基础和依据。发包人必须全面、客观、及时地向施工人交付工程的相关技术资料,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在施工合同中,由于合同形式不同,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也不同。在建筑安装合同中,结算方式应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9、竣工验收。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规范建设项目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
10、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在交接验收手续办理完毕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一般有明确的要求;
11.相互合作的条件。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要求当事人积极履行义务,还要求当事人相互配合,帮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施工过程中通报工程情况,竣工后及时检查验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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