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回迁房,没房证,到公证处公证以后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在法律上证明房主合法拥有住房产权。到公证处公证没有法律效应。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
拆迁房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拆迁安置房一般分为市场安置商品房,即通过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楼房进行安置,此种房屋可以自由上市交易;还有即划拨土地进行建设房屋用于安置,此种房屋需要到当地咨询是否在该安置房转让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那么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交易。如果有购房者想购买拆迁安置房,最好等到卖主取得不动产证之后再进行交易。
以上两种安置房在未取得房产证之前,都暂时不属于被安置户的产权,属于期权的范畴,房产产权的确认以产权登记为准,因此您与被安置户的关于拆迁房的交易不予认可,存在房屋交付及房产证办结时市场价变化大而卖方反悔的风险,导致权益不能得到保护。
即使对方能够如约办理过户,也存在因房产未过5年而增加税费的风险,所以不鼓励购买。如果真因为价格合适执意购买,需要对购买协议明确对方办理过户及相关费用承担的责任,并明确对方违约的赔偿责任。
二、
购房过程中,很多购房者会担心交易出现不可预知的情况,因此在购房前了解相关知识是很有必要的。首先,要留心该回迁房是否已经获得房产证,因为未获得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其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该由谁承担也要明确,回迁房的买卖涉及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
另外,购房者要有所防范,防止业主一房两卖的行为,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若该回迁房为夫妻共有,为了保证交易的效力,购房者应要求卖方的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尽量要求卖方的第1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
全文9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