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权,房子一直都是户主的。到期后房主不想使用或者继承,国家收回。房主想继续使用需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期并补缴出让金。如房主想继续使用但国家不批准,那么国家回收土地并作出相应的补偿。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到国家会无偿收回吗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为四十年,如属于住宅建设用地,到期不会回收。如果属于非住宅建设用地,到期后如果不申请续期,国家会无偿回收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证也会被收回。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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