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5天没去报名考试的话,各地方执行不一,没有统一的处罚依据。其次,如果不去学或只学不去考,会被公告停止使用(相当于无证驾驶),考试通过后可以恢复使用。但不会吊销驾照。另外,记满12分就不能开车,否则有可能会被作无证驾驶处理。
查驾照扣分情况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4)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5)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6)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7)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9)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2)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3)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8)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9)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0)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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