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手机频出质量问题,这让我们怎么能安心的使用手机啊。
近日,平邑县流峪镇消费者孙先生通过平邑县工商局调解,更换一部新手机。
平邑县流峪镇消费者孙先生于2012年12月份花500元在一手机店购买一部手机,使用后不到10天,就出现了信号不好、死机等现象,孙先生认为其手机质量不合格,便找到手机店主要求退换新机。但手机店主再三推诿,虽然经过3次修理,始终不给予满意解决。无奈之下,孙先生向平邑县工商局13315投诉,并提供了手机购买发票、保修单等购买凭据。经工商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和核实,证实孙先生投诉情况属实。随即工作人员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经耐心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为孙先生退换货!商家自知理亏,于12月16日达成一致协议,手机店免费为孙先生更换一部新手机。
全文3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