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委托书公证需带的东西有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委托证明、委托合同等材料。公证处委托书公证一般是在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能够出来,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的因素是不会计算在期限内的。
一、公证处委托书公证需带什么东西
公证处委托书公证需带以下东西: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公证处委托书公证多长时间能出来
对公证处委托书公证的,如果申请公证时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公证处委托书公证流程
公证处委托书公证流程如下:
1.向公证书申请办理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向公证处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及公证事项相关证明材料等;
3.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
4.公证处根据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对公证的证明材料及事项进行审查;
5.出具公证书。根据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事实真实、合法,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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