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缴纳费用按具体房源确定。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2-3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对其加以约定,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准业主们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3、必备材料之——测绘图(表)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取得途径有三种:开放商处(携身份证);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4、领取相关文件集齐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这两笔款项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或者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在哪里可以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4、查档证明(收原件);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_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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