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子女抚养权协议有效。当夫妻双方选择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约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协议。一方意见为放弃抚养权,不影响协议的效力,放弃抚养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放弃一方支付抚养费即可。即使一方当事人未事先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私自先拟定了放弃抚养权协议,只要该协议具备生效要件,就属于有效的协议。协议有效的条件如下:1、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表示自愿真实;3、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
放弃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格式
协议人:甲方,XXX(男方)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协议人:乙方,XXX(女方)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有非婚生子XXX,男,出生于X年X月X日。因甲乙双方感情不合分手,经双方协商,决定:
1、非婚生子XXX由甲乙方XXX(或乙方)抚养。
2、乙方(或甲方)支付(不可付,双方协商确定)抚养费到孩子18周岁,抚养费标准是每月XXX元,在每月月初5日内支付(此项可协商)。
3、乙方(或甲方)有对孩子的探视权,探视时间为XXXX,探视方式是XXX。
4、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时起生效(如果有见证人,也应给见证人一份)。
签字:甲方
乙方
二0XX年X月X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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