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应提供以下资料:死者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死者留下的房产证,遗产在香港境内,应当提供遗产税登记部门的财产清单;继承人的身份证、户籍、结婚证书;亲属关系证明;因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公证机关的,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公证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放弃财产继承怎么办理
首先,必须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最后,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
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的一项权利,其本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行使,不受他人干涉,
因此,放弃继承权也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
如果所有继承人无争议,则可通过公证确认继承,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须提供父母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申办遗嘱继承还需提供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在办理继承时,公证员会根据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要求补充亲属关系证明、婚姻证明等材料,以确保不遗漏同一顺序的每个法定继承人。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继承人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要出具死亡证明。特别是若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已不在世,亦需要提供他们的死亡证明。
放弃继承需要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配之前做出表示,继承人本人做出放弃的表示,他人没有权利放弃,继承人需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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