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去抽取)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南京二手车过户流程
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存档);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原件;
7、交回原机动车号牌(08年10月1日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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