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的房子不给子女住合法吗
可以。
1、父母生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达真实的情形下,可以就其个人财产进行处置,指定遗产继承人,该指定继承人可以是子女之中的一人或几人,也可以是其他公民或法人。更可以将个人财产,在其去世之后,捐赠给国家。
2、遗嘱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可以自书遗嘱,经立遗嘱人本人签字,写上年、月、日,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经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字,附年、月、日。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危及情形下,可以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由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危及的情形消除后,应进行自书或代书遗嘱,之前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所立遗嘱的见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住父母的房子是否该赡养老人
1、住父母的房子应该赡养老人。无论是否住父母的房子,子女都是应该赡养老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赡养义务包含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等方面内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住父母的房子是否就必须赡养老人
是否应该赡养老人与住父母的房子没有联系。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即使没有住父母的房子,在父母年老失去劳动能力之后还是需要承担赡养义务。这是身份关系存在带来的权益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四、父母过户子女房产证写父母名字合法吗
因是直系亲属,析产赠与划算、但以后出售交税多,提供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一)若是子女以后不卖的话,建议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父母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子女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
(二)若子女以后卖的话,建议现在走买卖过户程序,父母是卖方,子女是买方,费用如下:要根据评估价格、是否满2年、房子是否父母的唯一房子后对号交纳:
1、测绘费1.36元/平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0平内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若满2年可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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