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委托事项已经完成,或者出现了法定或者约定的可解除委托合同的事由时,解除委托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不构成违约。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委托合同怎么去解除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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