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不是必须公证。并且遗嘱公证后不是百分百有效。在遗嘱公证之后并不代表着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是否有效和公证是没有关系的,公证只是为了要证明遗嘱的效力,但是并不是意味着公证过之后就为有效。若是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则公证不公证都是有效的。同理若是遗嘱是无效的,就算经过了公证,仍然是没有效力的。
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的程序
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的程序如下:
(一)自行撰写或者委托律师代书遗嘱材料。
(二)携带遗嘱、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财产证明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格。
(三)公证处受理后,按照公证员的指示和引导办理。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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