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若进行雇凶杀人的行为,但受害人没有死亡的,依旧会被人民法院判刑处罚。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行为人实施了杀人的行为但受害人没有死亡,该故意杀人行为属于故意杀人未遂,雇凶杀人者与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分子是共同犯罪,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哈市亿万富翁雇凶杀人案开审富翁不认罪愿赔偿
哈尔滨亿万富翁雇凶杀人案追踪
昨日,哈尔滨亿万富翁王某某故意杀人案开审,庭审持续了约六小时。法官没有当庭宣判。据参与庭审的旁听者称,法庭上王某某否认了公诉人对其故意杀人的指控,声称自己曾制止杀手行凶,并表示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千万元纠纷惹恼亿万富翁
昨日9时30分,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某、白某、于某故意杀人、盗窃案。据介绍,被告人王某某系黑龙江省信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恒集团)董事长,被害人钟某某,系黑龙江东西方建筑公司经理。
检察机关指控,王某某与钟某某因拖欠工程款一案,经黑龙江省高院判决,王某某赔偿钟某某1000余万元人民币。
王某某怀疑钟某某与他人恶意串通使其败诉承担经济损失遂对其产生不满。
去年12月,钟某某又因房产更名将信恒集团起诉。双方矛盾激化,王某某遂产生绑架钟某某之念。时任其秘书白某邀来于某参与,王某某提供资金资助。
今年5月18日9时许,白某、于某在某小区停车场内,将被害人钟某某捆绑后放置于轿车后备厢内。驾车至哈尔滨市南岗区一废弃砖窑内,见钟某某死亡遂购买汽油焚尸。
死者家属情绪过度激动
整个庭审过程还算有序,除了播放死者被杀害时的监控录像,一旁听者说,死者的妻儿观看后因过度激动离庭,随后又有家属大喊枪毙王某某被法警请出法庭。
另据一旁听者回忆,在公诉时,检方曾指出根据白、于两人的供述,可证实王某某为此案的幕后指使者。不过该指控,遭王某某否认。王在法庭上自辩,没有杀害钟某某的主观动机,并自述,曾在5月初致电白某,令其终止行动。他坚称,当时通话是为了制止白、于两人继续行凶。庭审过程中王某某表示,愿意承担钟某某案中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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