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主体必须为在当地拥有稳定城镇户籍年限达五年及以上的家庭;
其次,每位申请人均应属于已婚人士并且拥有抚养子女或者年满三十五岁及以上单身无房户;
第三,申请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8平方米;
最后,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该地区前一年度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80%的水平。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