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合同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代理合同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法律责任如下: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
3.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二、委托代理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委托代理合同的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是以双方信任为存在的条件,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即只要一方想终止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且不须有任何的理由。
三、委托代理合同的特征是哪些?
委托代理合同的特征有:
1.委托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不管无偿有偿与否,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
2.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3.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
5.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受托人办理一定委托事务来实现委托人追求的结果。委托合同系以受托人办理受托事务的行为为客体。
6.委托合同为诺成不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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