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令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禁止令”的活动实行监督。禁止令是指由法官签发的令状,主要是禁止被告为一定的行为,禁令救济的具体体现。禁止令的范围比较宽泛,包括禁止从事特定活动、禁止进入特定区域、场所、禁止接触特定的人。
禁止令的内容
1、禁止从事哪些活动
根据规定,禁止令规定禁止从事的特定活动,主要根据犯罪活动性质来确定。
专门设公司进行犯罪活动的,将在禁止令中禁止其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罪犯在附带民事赔偿中没有兑现赔偿、违法所得未追缴或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2、禁止进入哪些场所
(1)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2)未经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比如球赛、演唱会等。
(3)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除外。
(4)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
3、禁止接触哪些人群
(1)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3)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4)禁止接触同案犯。
(5)禁止接触其他可能遭受其侵害、滋扰的人或者可能诱发其再次危害社会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全文8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