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过期补办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由所在省市情况而定。
属于试点的十省市可以异地一对一互办身份证,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其他省市要到2017年7月才可以异地办理。
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户口本可以在异地补办吗?
不能。补办户口本的只允许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补办申领。补办户口本的具体流程为: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未找到户口本的,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补领户口本的手续。如果户主不能办理的,申办人还需要出具户主授权的委托证明,证明包括:户主的书面申请,户主授权的委托证明,户主或申办人的身份证。我国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以控制人口流动及维护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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