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钱某在温州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花了42800购买了一辆奥铃汽车。经销商表示该车是2013年9月出厂。在去上牌时,钱某发现这车居然是2012年出厂的,并发现挡风玻璃有更换过痕迹,疑似一辆二手车。钱某于是向经销商提出,要求退车。而经销商只同意给予一定的补偿。后经消保委调解,经销商退还购车款及汽油一箱合计43120元。
消保委提醒: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看,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因此,消费者在购车验收车辆时,一定要仔细验车。发现疑似二手车,要及时投诉。消保委将及时为你维权。
全文2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