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判刑后还要赔偿。因盗窃而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其应负的民事责任。
2、作为被害人而言,不管盗窃者是否已经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其都有权要求盗窃者返还被盗物品或赔偿相应的损失。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2)客体要件,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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