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不执行重大隐患整改要求会判刑吗
1、企业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责令进行整改,而企业拒不执行重大隐患整改,继续施工的,会构成危险作业罪,对企业主要责任人可以判刑。
2、危险作业罪的行为表现如下:
(1)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2)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3)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危险作业罪】
二、高度危险作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高度危险作业的担责,须造成了他人的损害,这里包括两个条件:
(1)一是造成了损害后果,是指因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而造成的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2)二是这种高度危险作业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2、高度危险作业的担责,应是作业人没有免责事由。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损害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作业人就应承担责任。
(2)但如果损害仅因受害人的过失引发的,则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仍应承担责任,因为损害发生的根本原因仍在于作业的高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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