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收件
审查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市签发报省政府批准建设用地的审核意见后,按照新增建设用地应缴费面积、征收等别、征收标准核定应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具体数额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按照缴款通知核定的金额足额缴纳,“更正(调库)通知书”填写是否正确;核查应缴费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征收等别、征收标准、应缴费金额,缴款单位名称、预算级次、预算科目、用印印章等是否符合规定。
足额缴纳,开具缴款凭证,即“更正(调库)通知书”(一式六联),并将缴款凭证(原件)并及时将缴款凭证分送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四、办理地点
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公共服务中心大楼三楼国土资源局。交通指引:广大市民可在三江公园、锦江广场、地王广场、公园道1号等站点乘坐12路,在江华国际酒店、金滩数码城、二完小、北门口等站点乘坐13路,在市老干活动中心、天阳小区、市妇幼保健院、金滩数码城、沙子坳路口、公园道1号等站点乘坐15路公交车抵达。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铜仁市国土资源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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