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员工缴纳了所有的社保费用的话,8000元的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费90元,如果没有缴纳,将减去社保金额后再按照公式进行计算。新个税的起征点起征至5000元,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的所得金额=工资-各项社会保险-5000。
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缴纳的一般原则
每月取得工资薪金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特殊事例。
年终奖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个人所得税缴纳。
年终奖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个人所得税缴纳。
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视为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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