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责任保险,对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赔偿。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将被扣留车辆,并处以基础保费2倍的罚款,同时返还车辆。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交管部门扣留车辆,责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投保交强险,处交强险基础保费2倍的罚款后返还车辆。
交 强 险 是 否 强 制 购 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辆保险。因此,交强险并非强制购买,但属于机动车辆保险的范畴。同时,根据该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交强险的保险费率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因此,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交强险的保险费率是由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共同规定的,而非由保险公司单方面决定的。综上所述,交强险并非强制购买,但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依照规定投保交强险。
交强险并非强制购买,但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依照规定投保,以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权益。同时,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应了解交强险的保险费率是由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共同规定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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