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商业保险和申请低保没有关系。根据相关政策享受低保的条件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其户口所在地低保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申请低保时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其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商业保险有什么特征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最大的不同,就在与商业保险主要是一种商业活动,而社会保险属于基本保险,由国家出面统筹的,为的是对广大居民基本生活提供一定的保障。而在购买商业保险的时候,其实更多的是考虑到转移自身意外风险,因而商业保险在购买的时候往往也是采取的自愿原则。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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