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品是卖家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由于买家原因导致商品退回时,若商品包邮就由卖家承担运费,若退货有其他费用由卖家承担;若商品为非包邮的,则商品的运费和返回商品的其他费用都由卖家承担。
如果商品是有【退货承诺服务】的商品,由于买家原因导致商品退货时,若商品是包邮的,且不是因为买家没有签收或者拒收导致货物返回的,就有卖家承担运费;若商品不是包邮的,产生的费用由退货承诺服务的设置为准。
如果商品不是【7天无理由退货】和【退货承若服务】的商品,由于买家原因导致退货的,不管商品是否是包邮和不包邮的,买家承担运费及相关运费。
如果商品由于卖家原因导致买家没有签收或者拒收的,退回的运费由卖家承担。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3月15日正式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在部门规章层面给予保障。对不少热衷网购的消费者来说,“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让网购少了后顾之忧。但同时,对于哪些商品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无理由退货能否执行,消费者还有不少疑问。
判定商品“完好”的标准是什么?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有四种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除了这四类商品之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完好”的标准是什么呢?商品的包装损坏了,衣服的吊牌剪掉了,这样的商品能不能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就是说,符合无理由退货条件情况下,消费者应当保持退货商品本身完好无损。
“商品完好的标准应以是否影响二次销售为依据。”**巴巴集团法务副总裁俞*瑛说,在实际销售过程中,退换货都是商家与消费者自由决定的。“退换货本身就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自愿行为,他们对货品本身的认定,通常情况下纠纷很少。”
有专家表示,法规实施的一个障碍就是货退回去后什么情况下不影响二次销售,如试穿过的衣服有香水残留怎么办?怎么界定不影响二次销售,仍需在实践中细化。
“在实践中,部分商家提出要求包装完好。这和商品完好是两个概念,商品本身是完好的,商品附带的附件也是齐全的,这些应该是它的要件所在,至于包装是不是拆封了,不应该包含在其中。因此,拆包装不能叫‘商品不完好’,也是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条件的。”
另外,商品完好还涉及哪个环节完好。比如,商品在消费者手里完好,但在退货过程中由于快递或者物流的原因,商品出现了损毁,应该由谁来负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明认为,如果商品是在物流运输过程中出现损毁,则应该由物流承担责任,7天无理由退货所强调的商品完好,应是指商品在消费者这一环节保持完好。
“7天”日期怎么界定?
《办法》第十六条对如何退货退款也作了限定:对于允许退货的商品,消费者需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如果货物的物流延迟,如何判定7天的有效期?7天是指工作日还是自然时间?
物流不影响7天退货时间。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提出退货申请即可。从民法上来说,“7天”其实是一个期间,按照民法规则,不管起始日是哪天,计算到第7天时,终止日是法定节假日的,向后再延长1天,可以用这1天的时间退货。“比如9月30日收到网购商品,从10月1日开始算,到10月7日都属于法定假期,那么消费者可以在10月8日行使这个退货权利。”
法律只规定了最低期限,在实际电商销售中,网络购物最长可以1个月无理由退货。“法律规定最低期限,是鼓励竞争,鼓励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如果经营者规定了无理由退货的更长期限,对消费者将更有利。”
商品退货运费由谁承担?
在运费方面,《办法》规定,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无理由退货的前提是退货时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喜欢就可以退货,这就给予了消费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一般情况下,运费由消费者承担,是从利益平衡的角度考虑的,有利于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提醒消费者理性退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石*说。
如果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比如,有的电商出于竞争需要,作出负担运费的承诺,可以按照经营者的承诺去办,运费由经营者自担。
另外,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如果消费者网购的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则应由经营者承担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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