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条件算不可抗力
(一)、它是在订立合同以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发生的,并且是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
(二)、它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行为所造成的,即不是由于当事人的主观原因所造成的。
(三)、它是双方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即这种事件的发生是不能预见、无法避免、无法预防的。
二、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
(一)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通常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于自然力量所引起的,如地震、海啸、台风、暴风雪、火灾、旱灾、水灾等;另一类是由于社会力量所引起的,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
(二)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解除合同、免除部分责任、延迟履行合同。
(三)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及时通知的义务、提供证明的义务。
三、不可抗力适用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二)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三)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四)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全文5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