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员工离职的规定
时间:2023-06-23 17:34:57 20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合同法关于员工离职主要如下:首先,离职的提出时间。过了试用期,需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提出;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口头或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离职的方式。

(1)劳动者主动离职。此时无任何补偿;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被迫解除。如因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在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并保留了证据后,劳动者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有过失而辞退劳动者。此时无需支付补偿。

(4)经济性辞退。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5)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工作10年辞职是否有补偿

工作10年辞职没有补偿。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用人单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被辞退可以索要经济补偿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是以下几种:

(一)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那么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时候,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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