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来讲,是不会有企业年金的。因为不论是企业年金也好,还是职业年金也好,她实际上必须是作为在职员工,通过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才能够正常参保,这样的话才会拥有一份所谓的年金,待遇这个企业年金也好,还是职业年金也好,相当于我们的补充养老保险,最终退休之后是可以获得一份补充养老金的待遇,也被称之为第2支柱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须知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医保须知有:
1、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对象,必须为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
2、符合补缴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并通过银行缴款到账后,一律不作退款处理;
3、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不得补缴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4、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对应年度,仅限于1992年1月1日以来本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的中断缴费时间;对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前的时间,不得追补。在用人单位就业,应参保而未参保的时间,不属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范围,按企业职工补缴办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全文7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