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没有保护胎儿假期的规定,保护胎儿必须按假处理的妊娠反应不能工作,可以请病假。劳动法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没有保护胎儿的规定,女职工可以保护胎儿,因为怀孕反应强而无法工作的情况下,通过协商医疗机构的执师诊断,需要休息的情况下,根据执业医师发行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病假证明书)的建议,使用者可以批准病假。使用者希望给女性员工带薪休假,不受限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使用者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与其解除劳动和录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使用者必须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书,减少劳动量,安排其他适应的劳动。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性员工,使用者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必须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孕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必要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2018年国家规定的保胎假有多少天
人们通常所说的保胎假是一种泛指,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单位无权剥夺,依法享有的休假。一种是需经单位同意才可请的假。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产前15)+30(晚育)+15(难产)+15(多胞胎每多一个宝宝)(单位为天)
2.产前检查:在医疗机构工作时间均可进行,包括<孕12周初检。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若是用人单位将其计入病假、旷工,为侵害在职女性合法权益。
3.产前假:妊娠>7个月,1小时/天,不得要求上夜班。
授乳时间:宝宝未满1周岁,哺乳2次/天,时长30分钟/次,可一起用。
经单位同意可放的假
1.产前假:妊娠>7个月,若是工作允许,有休假要求,经过单位批准,可于产前两个半月休息。注意,要本人进行申请。
2.哺乳假:产后遭遇困难,若是工作允许,有休假需要,经过单位批准,可获得为期六个半月哺乳假,最长不得超过1年。此假也需本人申请。
3.保胎假:需医生开具证明,按病假处理。证明应为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若是证实在职女性确有保胎需要,比如患严重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或有习惯性流产史,在本人申请后单位应予批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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