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上用笔添加条款的有效吗
1、在打印的格式合同中用笔添加内容,这种形式在合同中称为“补充条款”,如果签订合同双方对补充条款都认同,那么该条款有效。如果是一方未经协商,擅自添加条款,就属于无效条款。合同只要是本人(或者单位代表人)签字就生效了。
2、按照签订合同的规则,合同应当双方各执一份,由于两份合同都在甲方那里,如果合同是甲方事后添加条款,该劳动者可以主张添加的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打印部分的条款效力。
3、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变更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
(2)合同变更应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擅自变更的合同无法律效力;
(3)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变更应有相应的证据;
(4)按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须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其内容的重大变更还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如果合同变更前或变更时,可能存在或发生了给当事人一方造成损失的事实,合同变更后,受损害的一方仍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当事人如果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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