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已经办理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届满之前可以继续使用,不用更换。
一、身份证怎样办理
办理身份证的方式是:公民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办理的时间是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满多少岁可以办理身份证
办理身份证没有最小年龄限制,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办理身份证,但需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在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为5年的身份证。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三、多少岁可以办永久身份证
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可以办理长期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有效期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身份证信息注销,为不影响正常使用,居民应在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重新申报换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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