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因此,像平时大家所说的,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很多家庭离婚的原因就是因为其中一方出轨给另一方造成严重的感情伤害,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上升,如今的恋爱观是自由恋爱,在这样的比较开放的时代,很多人都会控制不住自己移情别恋,这就会造成家庭的破裂,在婚外情证据收集的时候要依法收集,否则无效。
婚姻中过错方如何认定,怎样认定离婚过错行为
婚姻中过错方的认定是: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实施家庭暴力的、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1)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2)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3)虐待、遗弃: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有法定义务者逃避生活扶养、辅助义务的为遗弃;
(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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