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剩余部分。指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代表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本文主要介绍解决股东利益冲突的方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利益冲突交易的一般标准利益冲突交易的一般标准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合法:(1)按照公司程序,内幕人员已经充分披露了信息向有关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2)经无利害关系的决策者批准;
(3)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4)股东在掌握相关事实后,以多数决定确认交易。
前两个条件是共同关系,它选择公司内的利益冲突交易,将同一人控制下的合同双方的意志转化为两个具有相同理念的正常交易。这类似于某种程序或机制,将不明确的交易转化为可区分的情况,也被称为“安全港规则”。(1)股东平等原则是指股东在以股东资格为基础的法律关系中,根据其所持股份的性质和数额享有平等待遇。股东平等原则要求公司成员之间不得有不公平待遇,反对欺负弱者。因此,防止利益冲突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其他具体规范的前提。我国《公司法》将股东平等原则表述为“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2)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包括:忠实义务的一般规定,公司资产处置规定、竞业禁止和自营交易规定、限制公司股份转让的规定;
(3)股东的知情权和质询权;
(4)股东请求、委托表决和诉讼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五)股东大会、监事会对管理人员的监督;(六)持续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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