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房屋所有人与被拆迁人实际使用人之间的矛盾。因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可根据与拆迁补偿有关的民事纠纷立案审理。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房屋使用人是拆迁安置的对象。如何确定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一)私人房屋所有人。
业主必须提供当地产权管理机构或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明。(2)公有住房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住房管理人,通常称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的房屋分为直管房屋和托管房屋。产权人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当地产权行政机关、区县机关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的受托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权属不明的私人房屋。该机构是地方房管局,其权力和责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城市私房业主因缺勤等原因无法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有权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当通过代理制度加以调整。这里被拆迁房屋的代建单位是指国家的代建单位,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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