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发明公告一经作出,立即生效。实质审查不合格的,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后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专利申请被驳回后,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我们要仔细阅读驳回通知书。审查员将在驳回决定通知书中说明驳回理由。仔细阅读《驳回决定通知书》,有助于理解审查员的意见,并根据意见作出相应的处理。第二,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如果您认为审查员的意见不合理,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同时支付复审费用。在复审请求书中,应当说明为什么审查员对驳回决定的意见不正确。在提出复审请求的同时,还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克服存在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审查员的意见确实合理,那么我们可以通过修改申请文件来获得授权,最后,如果复审后驳回结果不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发现该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将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驳回申请: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损害公共利益(3)申请主题属于无专利权的技术领域(4)申请主题不新颖,创造性或者实用性;(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同一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的要求;(6)申请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所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未根据说明书规定专利保护的范围(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割申请不在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原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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